私人汽車抵押貸款注意事項

陳先生問:三個月前我一個朋友用他的車子當抵押,要向我貸款周轉,我查看他的所有權狀,確定無誤後便借他三万美金, 為期兩個星期。但兩個星期後,他已不知去向,電話也不通,我只好到DMV去,想把車子轉到我名下,DMV 職員卻告訴我,那張所有權狀是無效的,不僅如此,上禮拜有一家 REPO 公司,說是代表某家銀行,把車子拖走了,現在我是財、車兩空。請問我到底錯在哪裡?

答:私人以汽車來短期借貸,所涉及的問題,除了汽車之外,還有商業上的金錢借貸契約、抵押物的保管及設定登記等,詳述如下:

  1. 汽車;借貸之前,須作車況檢查,如車子外觀有無損傷?車內座椅情況如何?輪胎紋路情形、引擎及變速箱情況及汽車哩程數...等,做或適當估價,借貸款項最好不超過批發价的70%
  2. 借貸之合約:可參考文具用品店所賣的借貸合約書,或汽車買賣合約書。合約中須詳列貸款金額,借還之日期及利息支付方式,違約之罰款與處理辦法。
  3. 汽車之保管辦法:是否收取保管費?或原車主可繼續使用,但須加保車損險,而保險受益人為金主?
  4. 產權設定抵押:在合約與借貸生效之前,須先到管理機關,辦理產權之設定抵押登記,手續才算完備。

陳先生您是否害按上述各項處理呢?

2001年8月17日 台灣日報